Java開發(fā) 常量定義

2021-01-12 11:52 更新

\1. 【強制】不允許任何魔法值(即未經(jīng)預先定義的常量)直接出現(xiàn)在代碼中。

反例:
// 本例中,開發(fā)者 A 定義了緩存的 key,然后開發(fā)者 B 使用緩存時少了下劃線,即 key 是"Id#taobao"+tradeId,導致


出現(xiàn)故障
String key = "Id#taobao_" + tradeId;
cache.put(key, value);

\2. 【強制】在 long 或者 Long 賦值時,數(shù)值后使用大寫字母 L,不能是小寫字母 l,小寫容易跟

數(shù)字混淆,造成誤解。

說明:Long a = 2l; 寫的是數(shù)字的 21,還是 Long 型的 2?

\3. 【推薦】不要使用一個常量類維護所有常量,要按常量功能進行歸類,分開維護。

說明:大而全的常量類,雜亂無章,使用查找功能才能定位到修改的常量,不利于理解,也不利于維護。


正例:緩存相關常量放在類 CacheConsts 下;系統(tǒng)配置相關常量放在類 SystemConfigConsts 下。

\4. 【推薦】常量的復用層次有五層:跨應用共享常量、應用內(nèi)共享常量、子工程內(nèi)共享常量、包內(nèi)共享常量、類內(nèi)共享常量。

? 1) 跨應用共享常量:放置在二方庫中,通常是 client.jar 中的 constant 目錄下。

? 2) 應用內(nèi)共享常量:放置在一方庫中,通常是子模塊中的 constant 目錄下。

反例:易懂變量也要統(tǒng)一定義成應用內(nèi)共享常量,兩位工程師在兩個類中分別定義了“YES”的變量:


    類 A 中: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YES = "yes";
    類 B 中: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YES = "y";
    A.YES.equals(B.YES),預期是 true,但實際返回為 false,導致線上問題。

? 3) 子工程內(nèi)部共享常量:即在當前子工程的 constant 目錄下。

? 4) 包內(nèi)共享常量:即在當前包下單獨的 constant 目錄下。

? 5) 類內(nèi)共享常量:直接在類內(nèi)部 private static final 定義。

\5. 【推薦】如果變量值僅在一個固定范圍內(nèi)變化用 enum 類型來定義。

說明:如果存在名稱之外的延伸屬性應使用 enum 類型,下面正例中的數(shù)字就是延伸信息,表示一年中的第幾個季節(jié)。


正例:
public enum SeasonEnum {
    SPRING(1), SUMMER(2), AUTUMN(3), WINTER(4);
    private int seq;
    SeasonEnum(int seq) {
        this.seq = seq;
    }
    public int getSeq() {
        return seq;
    } 
}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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