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來源于公眾號:Java之道 ,作者Hollis
異常處理對于編寫健康茁壯的Java應用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。異常處理并不是功能性需求,在實踐中,異常處理不單單是知道語法這么簡單。下面給大家展示10個最佳實踐。
線上代碼不要使用printStackTrace()
寫完代碼后請一定要檢查下,代碼中千萬不要有printStackTrace()
。因為printStackTrace()
只會在控制臺上輸出錯誤的堆棧信息,他只適合于用來代碼調試。
真正需要記錄異常,請使用日志記錄。
永遠不要在catch塊中吞掉異常
catch (NoSuchMethodException e) {
return null;
}
永遠不要不處理異常,而是返回 null,這樣異常就會被吞掉,無法獲取到任何失敗信息,會給日后的問題排查帶來巨大困難。
在需要的地方聲明特定的受檢異常
public void foo() throws Exception { //錯誤做法
}
一定要盡量避免上面的代碼,因為他的調用者完全不知道錯誤的原因到底是什么。
在方法聲明中,可以由方法拋出一些特定受檢異常。如果有多個,那就分別拋出多個,這樣這個方法的使用者才會分別針對每個異常做特定的處理,從而避免發(fā)生故障。
public void foo() throws SpecificException1, SpecificException2 {
//正確做法
}
始終只捕獲那些可以處理的異常
catch (NoSuchMethodException e)
{
throw e; //這代碼一點用都沒有
}
這是一個基本概念,當你能夠處理他時,你再捕獲這個異常,否則永遠都不要捕獲他。
如果你不能在catch
塊中處理它,那么就不要先捕獲再直接拋出,這樣沒有任何意義。
盡量捕獲特定的子類,而不是直接捕獲Exception類
try {
someMethod();
}
catch (Exception e)
{
LOGGER.error("method has failed", e);
}
以上代碼,最大的問題就是,如果someMethod()
的開發(fā)者在里面新增了一個特定的異常,并且預期是調用方能夠特殊的對他進行處理。
但是調用者直接catch
了Exception
類,就會導致永遠無法知道someMethod
的具體變化細節(jié)。這久可能導致在運行的過程中在某一個時間點程序崩潰。
永遠不要捕獲Throwable類
這是一個嚴重的問題,因為 Java 中的Error
也可以是Throwable
的子類。但是Error
是 Java 虛擬機本身無法控制的。Java 虛擬機甚至可能不會在出現任何錯誤時請求用戶的catch
子句。
始終在自定義異常中覆蓋原有的異常,這樣堆棧跟蹤就不會丟失
catch (NoSuchMethodException e)
{
throw new MyServiceException("Some information: " + e.getMessage()); //錯誤做法
}
上面的命令可能會丟失掉主異常的堆棧跟蹤。正確的方法是:
catch (NoSuchMethodException e) {
throw new MyServiceException("Some information: " , e); //正確做法
}
可以記錄異常或拋出異常,但不要同時做
catch (NoSuchMethodException e) {
LOGGER.error("Some information", e);
throw e;
}
如上面的代碼所示,拋出和日志記錄可能會在日志文件中產生多個日志消息。
這就會導致同一個問題,卻在日志中有很多不同的錯誤信息,使得開發(fā)人員陷入混亂。
永遠不要在finally中拋出異常
try {
someMethod(); //拋出 exceptionOne
}
finally
{
cleanUp(); //如果在這里再拋出一個異常,那么try中的exceptionOne將會丟失forever
}
在上面的例子中,如果someMethod()
拋出一個異常,并且在finally
塊中,cleanUp()
也拋出一個異常,那么初始的exceptionOne
(正確的錯誤異常)將永遠丟失。
如果您不打算處理異常,請使用finally塊而不是catch塊
try {
someMethod();
}
finally
{
cleanUp();
}
這也是一個很好的實踐。如果在你的方法中訪問其他方法,而該方法拋出了異常你不想處理,但是仍然需要做一些清理工作,那么在finally
塊中進行清理。不要使用catch
塊。
以上就是W3Cschool編程獅
關于解決Java異常的10個實踐經驗的相關介紹了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。